【一级造价师】
各位报考人员: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和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为保障广大报考人员身体健康,决定暂停举行河北考区2022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和经济(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试后续安排另行通知。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请广大报考人员密切关注河北省人事考试网、市级考试管理机构官方网站并保持手机畅通,以便及时了解相关信息。
各市(含辛集、定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水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雄安新区管委会规划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鉴于近期我省新冠疫情形势严峻,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身体健康,经研究,原定于11月27日举行的河北省2022年度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延期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河北省交通运输厅
河北省水利厅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11月11日
【一级建造师】
受疫情影响,为保障广大报考人员身体健康,结合当地疫情形势和考点院校疫情防控管理情况,经各市综合研判,决定暂停举行石家庄、张家口、秦皇岛、唐山、廊坊、保定、沧州、衡水、邢台、邯郸考区202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试后续安排另行通知。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请广大报考人员密切关注河北省人事考试网、市级考试管理机构官方网站并保持手机畅通,以便及时了解相关信息。河北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2年11月15日
受当地疫情影响,为保障广大报考人员身体健康,经承德市综合研判,决定暂停举行承德考区202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试后续安排另行通知。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请广大报考人员密切关注河北省人事考试网,以便及时了解相关信息。【二级建造师】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提供202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补考)有关服务的说明》文件精神,202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补考于12月17日、18日举行。为稳慎做好考试补考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202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补考为纸笔考试,依据《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9年版)命题,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如下:12月17日 9:00—12:00建设工程施工管理12月18日 9:00—12:00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2月18日《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包括建筑工程、公路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市政公用、水利水电6个专业。如因突发疫情等原因无法组织实施考试,本年度不再继续安排补考,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办理退费工作和合格成绩有效期延长工作。本次补考的范围是我省已经报名缴费的报考人员。因考试安排调整,已报名缴费但决定不参加补考的报考人员须在10月24日9时30分至28日17时通过“河北省人事考试网—网上报名—不参加2022年二级建造师考试补考确认”链接进行网上确认。确认后,将无法修改、撤回。逾期不确认的,视同参加补考。省人事考试中心对不参加考试网上确认人员统一办理退费工作和合格成绩有效期延长工作,不参加补考的报考人员已缴费用在确认期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至原付款账户。参加补考的报考人员无需进行网上确认。为保证考试公平公正,确保考试安全,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有关规定,省、市各级考试组织机构将联合行业行政主管、公安、工信和纪检监察等部门,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打击涉假骗考、替考、团伙舞弊、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等行为,对各种涉考违纪违规行为“零容忍”。其中,应试人员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有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应考人员应诚信参考,严禁替考、伪造证件、抄袭、使用通讯工具或其他高科技手段等作弊行为。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止他人抄袭。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含抄袭人和被抄袭人)。应试人员应试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两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为加强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安全工作,打击高科技有组织作弊行为,客观科目试卷全部采用“变换卷”和“卷卡合一”相结合的技术。《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试卷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客观题用2B铅笔填涂;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作答。实务科目客观题和主观题全部作答在专用答题卡上。我省职称考试工作监督举报电子信箱调整为:hebrskw@163.com。省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0311-83824748,83808508